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出让方式取得)

时间:2024-07-05  09:29 信息来源: 台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线上电子签章或现场签章);

2. 申请人身份证件材料(含申请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人提交);

3. 询问记录(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现场签章或线上电子签章);

4.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交地确认书)(线上办理,扫描上传;线下办理,提交原件);

5. 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线上办理,扫描上传;线下办理,提交原件);

6.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线上办理,扫描上传;线下办理,提交原件);

7. 涉及填海造地的,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填海造地验收文件(线上办理,扫描上传;线下办理,提交原件);

8. 涉及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材料(委托书提供原件;身份证件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代理人提交);

9.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有,线上办理,扫描上传;线下办理,提交原件)。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惠企政策: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工本费)

 

 


 

办理时间

受理后1个工作日办结

(办件进度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查询)

 

 


 

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台州市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

线上办理: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

 

 

 


咨询、投诉电话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出让方式取得)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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