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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1号海上风电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2  16: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域海岛管理处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下列拟申请海域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12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联系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府大道468号 

电话:0576-89069093; 邮编:318000

报告书名称

编制主体

用海主体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温岭1号海上风电出让区块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岭市东部海域

电力工业用海

透水构筑物

67.3006

海底电缆管道

345.0146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2日


温岭1号海上风电场出让区块海域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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