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4)898号

时间:2024-09-25  15:02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4)898号

陈柯宇因保管不善,将椒江区葭沚街道后许小区18幢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江城南路88号不动产B1号窗口

联系方式:0576-89050897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

用途

不动产证书(明)号

陈柯宇

椒江区葭沚街道后许小区18幢2号

100

322

住宅用地/住宅

浙(2022)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8231号



声明人:陈柯宇

2024年09月25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