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4)301号

时间:2024-09-25  16:22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唐德友因保管不善,将(2019)台州路桥不动产权第001546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唐德友

金清镇金北村潘家420号

农村宅基地/住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浙(2019)台州路桥不动产权第0015462号

52.36/97.98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平春艳(唐德友妻)

二〇二四年九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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