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4)900号

时间:2024-09-26  11:20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4)900号

张青松因保管不善,将台州市米兰花园锦苑公寓2幢404室及车房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江城南路88号不动产B1号窗口

联系方式:0576-89050897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

用途

不动产证书(明)号

张青松

台州市米兰花园锦苑公寓2幢404室及车房

25.06+5.00

135.53+27.06

住宅用地/住宅+车房

台开国用(2009)字第02740号 台房权证椒字第025088号



声明人:张青松

2024年09月26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