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青中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2008第0158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阮青中
路桥区新桥镇十甲陈村四区70号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路集用2008第01587号
37.44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阮青中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