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071号

时间:2025-01-22  10:20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07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房屋、土地权属已被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征收,原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宗地/海号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1

台房权证椒字第08000015号

潘新华

房屋所有权


椒江区银海苑2幢一单元305室


2

椒国用(2008)000338

潘新华

国有土地使用权


椒江区银海苑90弄2幢1单元305室



公告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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