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拟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位置 | 登记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权利类型 | 备注 | 1 | 吴君华、陈菊敏、吴陈涛、吴陈璐 | 路桥区螺洋街道大岙里村一期73幢1-2号 | 100.00/300.00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 2 | 林小琴、应从火、应岩友、应帆 | 路桥区螺洋街道大岙里村一期22幢1-2号 | 100.00/300.00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 3 | 林国富、余利军、林紫怡、林泓亦 | 路桥区螺洋街道大岙里村一期89幢3-4号 | 100.00/300.00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 4 | 林国君、陈英、林裕洋、余香云 | 路桥区螺洋街道大岙里村一期72幢7-8号 | 100.00/300.00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 5 | 应从来 | 路桥区螺洋街道大岙里村一期56幢1号 | 50.00/150.00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 6 | 应福通、应春芹、应佳佳、应奕萱 | 路桥区螺洋街道大岙里村一期110幢4号 | 50.00/150.00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 7 | 王春花、林小生、林欣晨、林直华 | 路桥区螺洋街道大岙里村一期55幢5-6号 | 100.00/300.00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 8 | 陈金秀、林琪忠、林友来 | 路桥区螺洋街道大岙里村一期55幢1-2号 | 100.00/300.00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 9 | 林施施、林佳豪、林玲飞、林宁寿 | 路桥区螺洋街道大岙里村一期53幢4号 | 50.00/150.00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 10 | 郑仙正、郑国平、应金杏、郑丹萍 | 路桥区螺洋街道大岙里村一期53幢1-2号 | 100.00/300.00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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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13日之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权利或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311室(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商海北街19号) 联系电话:82525312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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