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5]209号

时间:2025-02-21  15:46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汪云根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2001)字第0180184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汪云根

桐屿镇高峰村

农村宅基地

批准拨用

路集用(2001)字第01801848号

45

 

特此声明。

备注:汪云根已亡故,由其继承人张利江代办注销。

 

声明人:张利江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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