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邦富因保管不善,将地号:231;图号0503宗土地证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罗邦富
蓬街镇新北村四塘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地号:231 图号:0503
78.25
特此声明。
注:罗永良与罗邦富系父子关系
声明人:罗永良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