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5)126号

时间:2025-03-11  16:43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罗邦富因保管不善,将地号:231;图号0503宗土地证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罗邦富

蓬街镇新北村四塘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地号:231  图号:0503

78.25

特此声明。

     注:罗永良与罗邦富系父子关系


 声明人:罗永良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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