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黄不动产告字(2025)293号
台州市黄岩区富山乡人民政府负责人因保管不善,将1199746011296号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台州市黄岩区富山乡人民政府受托人:王其琛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