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许荣华等7户不动产权登记审核公告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5)144号

时间:2025-03-25  16:28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拟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权利人坐落位置登记面积
  (平方米)
用途权利类型备注
1许荣华路桥区峰江街道梅亭路106号60.48/99.14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2李国兴路桥区峰江街道李蓍埭村二区133号43.92/130.68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李可为路桥区峰江街道李蓍埭村二区133-1号43.92/130.68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孙忠辉、王莹、孙晟凯路桥区峰江街道蒋僧桥村孙家214号54/94.37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5孙忠辉、王莹、孙晟凯路桥区峰江街道蒋僧桥村孙家152号59.4/164.59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6陈云超路桥区峰江街道沧前新村沧前180、181号88/255.27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7郑青莲、胡英超路桥区螺洋街道大岙里村一期15幢4号50.00/150.00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如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16日之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权利或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311室(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商海北街19号)

    联系电话:82525312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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