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黄不动产告字(2025)32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9)台州黄岩不动产证明第0004523号
浙江台州黄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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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街道西江新村44幢1单元202室、西城街道西江新村44幢S12
公告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