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5]325号

时间:2025-03-28  15:48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夏金法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1994第19040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夏金法

桐屿镇坐应村3队

农村宅基地

批准拨用

路集用1994第1904010号

55.49 

 

特此声明。

备注:夏金法与夏章法为同一人,夏金法已亡故,由夏义钦办理注销。

声明人:夏义钦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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