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2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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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266号 颜灵锦(亡故)、颜素芬、颜海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椒江区工人路158-3号(现地址变更为工人西路294号)、椒江区工人西路294号椒国用(2001)2010、台房权证椒字第10012311号、台房权证椒字第10012309号、台房权证椒字第 10012310号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土地证、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颜素芬、颜海勇 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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