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甫国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1994第16073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戴辅国
横街镇坦田村炮台里6队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路集用1994第16073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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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备注:戴甫国已亡故,由戴建斌、戴剑英、戴剑宏继承
声明人:戴建斌、戴剑英、戴剑宏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