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仙富等因保管不善,将 地号:226、图号:2209等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声明人
备注
杨仙富
螺洋乡上倪村7队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地号:226、图号:2209
57.63
杨建敏
杨仙富已亡故,由杨建敏继承。
邵招根
螺洋乡上倪村8队
地号:188、图号:2209
47.16
王荷富
地号:225、图号:2209
52.53
特此声明。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