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5)182号

时间:2025-04-21  15:40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杨仙富等因保管不善,将 地号:226、图号:2209等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声明人

备注

杨仙富

螺洋乡上倪村7队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地号:226、图号:2209

57.63 

杨建敏

杨仙富已亡故,由杨建敏继承。

邵招根

螺洋乡上倪村8队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地号:188、图号:2209

47.16

邵招根


王荷富

螺洋乡上倪村7队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地号:225、图号:2209

52.53

王荷富


特此声明。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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