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334号

时间:2025-04-22  13:13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334号

阮善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椒江区下陈街道勇进村212号椒集用(2012)第000347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阮善春

202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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