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5]397号

时间:2025-04-23  16:10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台州市路桥合众编织厂因保管不善,将路国用(2004)字第00021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台州市路桥合众编织厂

蓬街镇新光村

非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路国用(2004)字第000217号

2935.3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台州市路桥合众编织厂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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