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5]34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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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静向邱德福购得坐落于台州市路桥区下里居下里桥东路的房屋,并于2001年 12月17日办理了土地过户手续(证号:路国用(2001)字第25-6694号)。由于牟静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故房屋使用权一直没有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与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十五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311室(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商海北街19号)。 联系方式:82885819
登记机构: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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