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陈金国等8户不动产权登记审核公告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5)229号

时间:2025-05-12  16:10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拟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权利人坐落位置登记面积
  (平方米)
用途权利类型备注
1陈金国路桥区蓬街镇新蓬南路105-107号97.2/388.8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2罗邦林路桥区蓬街镇环镇南路560号45.6/182.4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陈春秋路桥区蓬街镇环镇南路550号45.6/182.4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陈秋后路桥区蓬街镇新蓬南路87号43/172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5应彩娇路桥区蓬街镇环镇南路558号45.6/182.4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6陈秋后路桥区蓬街镇环镇南路554号45.6/182.4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7陈庆友路桥区蓬街镇环镇南路556号45.6/182.4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8罗邦林、罗世军路桥区蓬街镇新阳居新蓬南路93号43/172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如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3日之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权利或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311室(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商海北街19号)

    联系电话:82525312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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