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5]453号

时间:2025-05-15  15:45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蒋柳炬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1992第22010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蒋柳炬

路桥螺洋2队 

农村宅基地

批准拨用

路集用1992第2201061号

66.2

 

特此声明。

备注:蒋柳炬与蒋柳具为同一人。

声明人:蒋柳具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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