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5]452号

时间:2025-05-15  15:47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朱君辉,马从友因保管不善,将浙(2022)台州路桥不动产权第00057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朱君辉

马从友

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喜沁园小区40幢一单元302室


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浙(2022)台州路桥不动产权第0005755号

18.38/121.51

 

特此声明。

备注:马从友与马玉琳为同一人。

声明人:朱君辉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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