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招富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1994第080126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林招富
金清镇黄琅村海南621号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路集用1994第0801268号
60.48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招富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