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420号

时间:2025-05-16  16:31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420号

李孟轩因保管不善,将椒江区冠郡名苑1幢2号及2号地下室002号及及2号地下室车位020、021、02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江城南路88号不动产B1号窗口

联系方式:0576-89050897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

用途

不动产证书(明)号

李孟轩

椒江区冠郡名苑1幢2号及2号地下室002号及及2号地下室车位020、021、022号

124.85+177.14+13.75+13.75+13.75

184.95+258.08+20.03+20.03+20.03

住宅用地/住宅+车位

 浙(2022)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03997号



声明人:李孟轩

2025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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