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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台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违法拆除情形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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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实现国土空间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台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违法拆除情形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并请于2025年6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8511319;邮箱:zjtzgtj@126.com 联系处室:城乡规划管理处 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 附件1:台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违法拆除情形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台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违法拆除情形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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