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依建设单位申请,于2025年4月11日办理了台州市低空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市政配套设施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10022025XS0017545号)。因建设单位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规定,决定撤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许可证件同时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