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不动产告字(2025)082号

时间:2025-06-12  15:11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倪雪君因保管不善,将浙(2021)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0714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不动产咨询窗口

联系方式:0576-88205125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

用途

不动产证书(明)号

倪雪君

椒江区新明半岛小区9幢2单元202室

11.19

61.84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浙(2021)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07149号

 

声明人:倪雪君

2025年6月12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