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峰、蔡冬玉、陈理明因保管不善,将路国用2010第00688号、台房权证路字第S002422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陈峰蔡冬玉陈理明
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良二村富仕路A区南面4号
非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路国用2010第00688号
12.9
台房权证路字第S0024227号
43.06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峰 蔡冬玉 陈理明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