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台州市区“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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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深化我省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台州市区村庄发展实际,我局起草了《台州市区“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并请于2025年7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88511319;邮箱:zjtzgtj@126.com 联系处室:国土空间规划处 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 附件1:台州市区“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台州市区“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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