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52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土地权属发生转移,原土地使用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宗地/海号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1
椒国用(2002)9397
王立祥
国有土地使用权
椒江区葭芷葭中路48.50号四楼
公告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