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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鑫欧造船有限公司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9  15: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域海岛管理处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下列拟申请海域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19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三门县湫水大道8号

电话:0576-83323205; 邮编:317100

报告书名称

编制主体

申请

主体

用海

位置

用海

类型

用海

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浙江鑫欧造船有限公司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浙江博绘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鑫欧造船有限公司

三门县浦坝港南岸硖礁塘

船舶工业用海

建设填海造地

14.4443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9日


浙江鑫欧造船有限公司智能化工厂技改项目(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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