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5]570号

时间:2025-06-20  16:46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智富、杨美清因保管不善,将台房权证路字第31582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陈智富

杨美清

台州市路桥区路北山马村         

住宅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台房权证路字第315822号

167.17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美清、陈智富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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