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等有关规定,我厅依法受理温岭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测绘资质申请,经审查,决定批准其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测绘资质(证书编号:乙测资字33513737)。特此公告。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