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伟岳因保管不善,将浙(2025)台州路桥不动产权第000953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史伟岳
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鑫荣街24号
商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浙(2025)台州路桥不动产权第0009531号
7.41/58.1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史伟岳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