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5)287号

时间:2025-06-27  16:54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必正等3户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1993第1407100号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声明人

备注

张必正

卷桥乡大浦村张家里西14队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路集用1993第1407100号

97.2

张必正


郭法增

卷桥乡大浦村郭家里3队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路集用1993第1407718号

81.36

郭法增


李忠富

蓬街镇新东村五塘6队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宗地号:328号

111.96

李忠富


特此声明。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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