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必正等3户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1993第1407100号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声明人
备注
张必正
卷桥乡大浦村张家里西14队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路集用1993第1407100号
97.2
郭法增
卷桥乡大浦村郭家里3队
路集用1993第1407718号
81.36
李忠富
蓬街镇新东村五塘6队
宗地号:328号
111.96
特此声明。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