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563号

时间:2025-06-30  14:08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5)563号

胡文娟、叶青因保管不善,将椒江区瑞景名苑7幢102室及地下室、车库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江城南路88号不动产B1号窗口

联系方式:0576-89050897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

用途

不动产证书(明)号

胡文娟、叶青

椒江区瑞景名苑7幢102室及地下室、车库

87.29+14.49

274.7+94.15+45.6

住宅用地/住宅+车库+其他

浙(2016)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07147号 



声明人:胡文娟、叶青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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