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台黄不动产告字(2025)643号

时间:2025-06-30  09:16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黄不动产告字(2025)64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200701300005

胡于美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331003013025JC50313W00000000

院桥镇梁湖桥前村

拆迁

 

 

 

公告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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