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5)257号

时间:2025-06-04  16:57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娃玉、郭素凤 因保管不善,将  地号:105 图号:0907  土地证和台房权证路字第338787号房产证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王娃玉

新桥镇凤阳铺村洪家岸10队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地号:105 图号:0907

52.92

王娃玉、郭素凤

台州市路桥区新桥居凤阳铺村镇北路206号

住宅

房屋所有权

台房权证路字第338787号

84.24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娃玉、郭素凤

二〇二五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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