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王仁寿等17户不动产权登记审核公告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5)258号

时间:2025-06-05  16:44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拟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权利人坐落位置登记面积
  (平方米)
用途权利类型备注
1王仁寿路桥区蓬街镇五联村四区109号124.56/249.12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2陶冬青路桥区蓬街镇新北村兴东龙小区85号47.5/142.5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施仙德路桥区蓬街镇新星村二区277号35.15/35.15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施仙德路桥区蓬街镇新星村二区47.5/190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5张日增路桥区蓬街镇新北村兴东龙小区15号47.5/142.5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6阮小标路桥区蓬街镇西新街153号33.26/97.56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7张阳送路桥区蓬街镇新北村兴东龙小区81号47.5/142.5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8陈吉荣路桥区蓬街镇新北村兴东龙小区80号47.5/142.5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9罗华春路桥区蓬街镇浦南村浦南253号40.06/80.12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10李官元路桥区蓬街镇华东新南路343-9号47.5/190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11应友夫路桥区蓬街镇新北村兴东龙小区22号47.5/142.5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12李官清路桥区蓬街镇华东新南路343-10号47.5/190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13李官云路桥区蓬街镇新华村华东新南路343-8号63.88/238.56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14陈庆良路桥区蓬街镇南新市村百新西路234、234号95/285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15陈庆忠路桥区蓬街镇南新市村百新西路232、233号95/285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16陈德云路桥区蓬街镇新北村一区6号47.5/142.5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17王显江、阮玉妹、王恩燕路桥区蓬街镇光华北路47号47.5/139.2农村宅基地/住宅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如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26日之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权利或提出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311室(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商海北街19号)

    联系电话:82525312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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