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不动产告字(2025)081号

时间:2025-06-06  15:48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林君斌因保管不善,将台开国用(2016)第00509号、台开国用(2016)第00510号、台开国用(2016)第00511号、台房权证台字第1633851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不动产咨询窗口

联系方式:0576-88205125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

用途

不动产证书(明)号

林君斌

台州市天天公馆2幢3单元1201室及地下车位B248号、地下车房A140号

27.5+12.72+5.10

164.61+33.4+10.52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车位+车房

台开国用(2016)第00509号、台开国用(2016)第00510号、台开国用(2016)第00511号、台房权证台字第16338516号

 

声明人:林君斌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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