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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不动产权登记废止公告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5)520号
  • 日期: 2025- 06- 09 16: 31
  • 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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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浙1002执4349号之一,下列不动产权利已发生转移,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 利 类 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积(平方米)

公告起止日期

原登记日期

王宏富

陈仙招

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珠光街129号421室    

非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台房权证路字第S0052679号

40.69

2025.6.5-2025.6.25

2012-02-27

路国用2012第05309号

7.3

如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25日之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权利或提出异议。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82409458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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