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云因保管不善,将路国用1995第3187号、路国用1995第319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陈美云
路桥办事处车站居王家路
非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路国用1995第3187号
8.22
路国用1995第3195号
22.42
特此声明。
备注:陈美云已亡故,由其孙女李佳继承。
声明人:李佳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