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5)306号

时间:2025-07-10  15:19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统芳 因保管不善,将地号:160、图号:0915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王统芳

新桥镇平桥村老屋里3队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地号:160、图号:0915

82.44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统芳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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