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香法因保管不善,将宗地号:27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王香法
下梁乡霓岙村下祠堂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宗地号:272
24.12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香法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