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贤法因保管不善,将宗地号:069,图号:0509宗土地证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徐贤法
蓬街镇新龙村应家里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宗地号:069
图号:0509
97.2平方米
特此声明。
徐贤法已亡故,由徐传平继承
声明人:徐传平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