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5)316号

时间:2025-07-11  16:20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徐贤法因保管不善,将宗地号:069,图号:0509宗土地证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坐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徐贤法

蓬街镇新龙村应家里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宗地号:069

图号:0509

97.2平方米

特此声明。

徐贤法已亡故,由徐传平继承


声明人:徐传平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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