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5)319号

时间:2025-07-14  16:44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吴俊华 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2012第018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吴俊华

 新桥镇镇南路147号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路集用2012第01813号

45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俊华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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