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集不动产告字(2025)320号

时间:2025-07-15  17:00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建华、李云花 因保管不善,将地号:1553、路集用(2005)字第00306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张建华

 新桥镇新桥村小学路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地号:1553

50.4

张建华、李云花

新桥镇新桥居新文街

农村宅基地/住宅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路集用(2005)字第003069号、台房权证字第S0024988号

40/180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建华、李云花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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