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花、徐远因保管不善,将浙(2017)台州路桥不动产权第0024427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登记面积(平方米)
王金花、徐远
蓬街镇新阳居二区99号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浙(2017)台州路桥不动产权第0024427号
45平方米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远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