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5]624号

时间:2025-07-16  15:11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陈小华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2010第0218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陈小华

路桥区桐屿街道凉溪村等     

农村宅基地

批准拨用

路集用2010第02182号

47.88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小华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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